“卓越教育”是指课堂教学以外的一切提高素质、培养能力、锻造人格、强健体魄的活动,包括社团活动、公益服务、竞技体育、艺术实践、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等。为推进“卓越教育”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把课堂以外的活动融入人才培养方案中。
“卓越教育”关注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符合社会对人才的现实需求,为培养学生的个性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卓越教育” 是对现有的课堂教学和课外教育的有力补充和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卓越教育”是全方位拓展学生视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与潜能,培养学生良好意志品质、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形成学生较强社会适应力的有效途径。
“卓越教育”的目标,通过 “卓越教育”的培养,学生拥有健康体魄、阳光心态,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团队意识与责任意识,培养成学生较强的思辨能力、表达能力、组织能力与社交能力,并具有一定文化艺术素养与品味的卓越型人才。
“卓越教育”要求,凡我院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要根据自己的志趣、特长或潜质,通过参加社团活动、公益服务、竞技体育、艺术实践、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等4+2个实践课程模块,使每位学生在这些实践课程模块特色化组合选学中,获得一种宝贵的实践经历,使每个学生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掘,并能取得若干优秀创意成果与作品。
“卓越教育”要求所有学生必须参加“卓越教育”六个模块活动中的前4个模块,后2个模块任选。在每一模块中可选择不同内容,其参与及表现总体评价作为获得“卓越教育”学分。
“卓越教育”的实施及学分主要通过人才培养方案中“卓越教育”学分的认定来实现,全方位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取得规定的10个学分方可满足毕业条件;要求每人一册“卓越教育”学分手册,作为指导学习与记录成绩的依据,凡取得省级以上成果或奖励获得的学分要给与一定的奖励,并在审核学位条件时可冲抵不及格课程学分。
(作者:admin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