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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九见(第50期)——以“案”说“法”

发布时间:2019-11-26阅读数:

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是每一个公民的职责。11月25日在三达书院行空间,我们邀请到了通识课教学部的徐佳老师,和大家一起回顾过去的经典案件,讨论案件背后的法律问题,反映共同聚焦的社会问题。

活九见(第50期)——以“案”说“法”
徐佳老师以
“案”说“法”

第一个案件“乐清男孩失踪案”,11岁男孩的母亲陈某为测试丈夫对她及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虚假警情,对社会造成影响。最后33岁的母亲陈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消费大家的善意和爱心,消费警力资源和公共资源。这样的行为社会是不会答应的,法律,更不会答应。

活九见(第50期)——以“案”说“法”
徐佳老师分析案例

第二个案件“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年仅21岁的空姐搭乘顺风车时遇害身亡,而司机也在作案后弃车跳河身亡。在此案中,滴滴顺风车用人不当,对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也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徐老师讲到,女生在搭乘顺风车时最好拍下所搭乘顺风车的车牌号,尽量不与司机交谈,不坐副驾驶,以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

第三个案件“昆山于海明案”,电动车司机于海明出于自卫,不慎造成宝马车司机刘海龙的死亡,在二次审判后于海明被判处无罪释放。在这里大家就需要明确正当防卫的概念了,正当防卫指对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但是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四个案件“全国首例在校大学生离婚案”,男女双方在校期间登记结婚,然而在婚后不久,两人由于种种原因,开始后悔当初的决定,最后不得不离婚。在大学期间同学们没有稳定的工作,没有很强的家庭责任意识,还有学业的压力,在大学期间结婚并不是一个特别好的选择。徐老师针对这个案例展开了一个小小的辩论会,让大家更加容易理解。在活动的最后,徐老师为大家介绍了一部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鼓励大家在课余时间观看,希望能从影片中让大家看清真相和现实,在漫长的生活中学会自我保护。

活九见(第50期)——以“案”说“法”
同学们认真听讲

    虽然本次活动已经结束,但是老师为大家普及的法律知识将永远会留在同学们心里。通过以“案”说“法”的事例让大家认识到一些法律知识和社会问题,对法律的学习和认识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合格的中国公民。通过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法律深深扎根在每一个人心中。

(作者:杜焕平 摄影:三达书院 编辑:zhuoy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