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法律常识,有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并学会如何去自我保护。树立自觉遵守法律的观念,培养自己的“法商”。让我们做到知法、守法、用法的最终目的。
10月24日19:00,我校大学生社团“普法社”举行了第一次法律交流学习活动。由邢若男学姐主讲婚姻法,为我们普及了婚姻法的相关知识,使我们对我国的婚姻法有了一个较为全面和详细的了解。她别开生面的演讲方式吸人眼球,文字与视频的完美结合,加之风趣幽默的语言,使大家在谈笑与思考中深入的了解了我国现阶段的婚姻法。
一段简短的视频使我们知道:婚姻关系必须是建立在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并且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并且该视频也使我们对夫妻离婚后其子女的教育与抚养问题产生了思考,针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是应该侧重于子女的情感选择还是遵循法律条文按规程办事”这个问题,大家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一方认为,应该侧重子女的情感选择,因为这样有利于其子女身心上的健康成长;另一方认为,应该侧重于法律,因为无规矩不成方圆,既然有相关法律的规定,就应该依法办理。
个人认为,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更加人性化的对夫妻离异后子女的抚养及教育问题作出妥善处理,尽可能的协调好子女心理及其教育与生活环境方面的问题,以免对子女心理造成伤害以及抚养教育方面的缺陷,在知法、守法的基础上增添一份人文关怀。
此次活动进行了一个多小时,主讲人绘声绘色的解说,极大地调动了同学们的参与热情,台上讲的人忘我投入,台下听的人全神贯注,台上发问,台下应答,一切都进行的有条不紊。最后在社长与副社长的精彩总结与点评下本次活动完满落幕。希望通过日后的学习与交流,让我们真正做到:知法于心,守法于行,并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若男学姐在精彩讲授

社员认真听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