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当代大学生作为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更应该了解自身作为消费者应有的权益及维权途径。至此,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
给班级中的同学宣讲内容
3月15日园艺1601班在五教406教室进行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15时大家陆陆续续进去教室,准备开始此次的宣传活动。李飞同学,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发展历史、设计宗旨、主要内容以及组织机构。中国消费者协会在1987年9月被国际消费者联盟接受成为正式成员,同时成为我国第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协会。与此同时向大家传递了今年的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让同学们更加全面的了解到了“3.15”。

李飞同学向大家介绍
讲述身边的假货
经过这些了解,接下来孙明同学来讲一下他遇到的事情。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的消费也不仅仅只限于温饱的问题,消费领域开始涉及各个方面。他向大家讲述到他买到假货的经历,手上拿了一盒拆开过的烟让大家观察。他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不管这个东西的价格如何我们都应该做出最正确的选择,例如拨打315投诉热线“12315”。

班长和文艺委员向大家诉说买到的假货
大家纷纷讨论起关于消费者的权益是什么?我们该如何维护正当的权益。宣传会的最后,班长倡议大家晚上关注今晚的“3.15”晚会,同学们也纷纷赞同。

宿舍中的同学一起观看3·15晚会
消费的多元化,使我们的权益更加容易受到侵害,我们要学会用正确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同时我们也应该向身边的人宣传关于消费者的权益。做一个合格的消费者,有一个正确的消费观。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