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为了进一步扩大宣传日的影响力,推进和落实宣传宪法法制法规工作。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师生心里。在12月4日宪法日来临之际,晋中信息学院掀起一阵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的热潮。加大学习宪法力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全体师生的宪法意识。12月24日8:00电气2003班全体成员在杏花书院的会议室举办了本次关于学习宪法知识活动。

活动开始首先由团支书张晓程同学在“悠学派”发起签到,电气2003班全员到齐签到完毕。由于疫情原因,活动全程全员戴口罩防护。接着张晓程同学为大家播放关于宪法的一些基本知识相关视频。在初步了解之后,张晓程同学以PPT形式为大家进一步详细的讲述宪法内容条款。内容具体讲到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危险驾驶罪等一系列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处处离不开的法律条款。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它在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最大的法律效力,既是国家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公民立身行事的总依据。学习宪法,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每一位同学心里。

最后大家在班长王景田的领读下集体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作为国家未来栋梁的我们应好好学习宪法,确立宪法意识,忠实地遵守宪法、捍卫宪法。宪法意识不是自发形成的,必须经过有意识的培养,使大学生形成遵守宪法、捍卫宪法、崇尚宪法、信仰宪法的基本理念,使宪法意识真正成为大学生健康的人格心理结构中必不可少的主体意识的重要内容。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可以进一步在同学们心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观念、依法治国的观念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观念。让我们共同弘扬宪法精神,建立美好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