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954年9月20日,是新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时刻。这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票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史称“五四宪法”。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五四宪法奠定了新中国的基本政治和法律制度,也开启了宪法的崭新历史。12月3日16:00,大数据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李慧老师在博学楼展开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的主题活动。

李慧老师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我国的宪法,告诉同学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也向同学们介绍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并且用视频向学生传授关于宪法的相关知识。

我国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106条。被称为五四宪法。但五四宪法并不是我国现行的宪法,我国现行的宪法是由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直至2021年,八二宪法前后进行了5次修订。李慧老师告诫学生:必须遵守宪法,且在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通过“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

近期,电信诈骗卷土重来,面对这一问题,李慧老师又做了强调“天上不会掉馅饼,路上不会长黄金;发财好运送给你,非亲非故多思因;陌生电话要警惕,可疑短信需小心”。谨防电信诈骗,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学习宪法使我们都清晰的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保障公民权益的根本大法,我们要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从而坚定自己的爱国主义情怀。我们应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懂得如何防止电信诈骗,其形式及手段多种多样,让人防不胜防,我们应着重加以防范。注意个人资料外泄,不轻易相信陌生电话和短信,增强自我法律保护意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计科2105 曲屹融
通过学习提高了我对宪法的理解,对国家提出的依法治国有了更深的理解。与此同时宣传了网络诈骗反诈知识,感受到现在骗局越来越多,越来越高级,我们也应该将我们的思维意识升级,保证自己的安全,作为大学生,我们的思想应该成熟一些,我们的经验不是很够,现在就应该加强防范,不要让自己受骗!
——计科2111 李志宏
通过导员说完满,认识到了宪法的重要性,宪法是对公民的一种保护,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要遵守宪法,大到不扰乱社会,小到在在校争取做三好学生。又是身为班长,要起一个带头作用,不违法违纪的情况下,努力学习,提高学习成绩。然后又了解到了电信诈骗无孔不入,要时刻提防,时刻有防范意识。
—— 计科2107 闫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