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有关单位:
毽球源于汉代,自古以来便深受青年的喜爱。为传承传统竞技体育精神,充分调动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增强体质、健全人格的基础上,充盈学生的精神力量,丰富学生的课余时间,增强团队意识的培养,进而践行我校“阳光体育”的建设。兹定于2024年3月11日至3月15日举办我校第七届“阳光杯”毽球大赛。
一、主办单位
晋中信息学院完满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晋中信息学院竞技体育中心
晋中信息学院学生体育联合会
晋中信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1.比赛时间
2024年3月11日-3月15日
2.比赛地点
晋中信息学院行健馆
四、比赛项目
团体赛(3V3)
五、参赛办法
1.参赛资格
晋中信息学院2020-2023级正式注册在籍的学生均可报名。
2.报名要求
以团队为单位,每队应有自己的队名,每支队伍六人(四男两女,分为两组,每组要求两男一女),其中队长一名。
3.报名方式
本次比赛将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限报32支队伍),关注微信公众号“经晓绾语”回复“毽球大赛”填写表单进行报名,报名成功的参赛队伍请加入活动QQ群:602625788。
同时,在“悠学派”APP 上搜索第七届“阳光杯”毽球大赛进行分组报名,逾期或报名信息有误视为自动弃赛。
4.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3月2日8:00-3月8日12:00
六、竞赛办法
(一)每局比赛参赛队伍由3人组成(两男一女)。
(二)比赛采用三局两胜、每球得分制。
(三)每局采用11分制,即双方分数先达11分者胜。每局双方到10平后,一方领先2分即算该局获胜。
(四)比赛三局两胜,第一局和第二局的上场队员不可以相同,第一局上三个人,第二局上另外三个人,第三局上最强阵容(两男一女),如前两局2:0获胜,则不用比第三局。
(五)双方队员必须站在本方场区内,站在靠近球网的两名队员从左至右分别为3号位和2号位队员,靠近端线的队员为1号队员,场上队员的位置必须与登记的轮转顺序相符合。
(六)球权确定采取接力方式进行决断,双方各上5名队员,男女不限,采取轮流接力踢毽方式,每人每回合仅限踢1次,轮流进行,赢球者享受球权或场地选择权。
(七)某队取得发球权时,应先按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然后由轮转到1号位队员发球。
(八)发球一方2、3号位的队员在发球队员的前方,彼此间相距不得少于两米,球发出后,双方队员可以在本方场区内任意交换位置。
(九)每局比赛结束之前,队员的轮转顺序不得调换。
(十)每队在将球踢入对方场区前,在本方场区内最多只能有三人共击球四次,每个队员可连续击球两次。
(十一)发球队员(1号)须站在本方发球区内,用手持球,将球抛起,用脚踢向对方场区,使比赛进行。当发球队失误时,应判对方得分并发球(不得用手、臂触球)。
七、奖励办法
1.团体一等奖一个,团体二等奖一个,团体三等奖一个,颁发团体奖杯。
2.评选最有价值运动员1名,得分王1名,分别颁发奖杯。
八、注意事项
(一)参赛队伍需提前三十分钟到达比赛场地签到、检录。
迟到超过十五分钟按弃权处理。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检录,否则不予以上场权。
(二)各队伍必须服从组委会的安排。凡弄虚作假,违反参赛资格的队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
(三)比赛过程中如出现干扰比赛,辱骂、不服从、围攻裁判和工作人员,对裁判、工作人员有恶意行为者,该队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四)提交报名表后参赛队不得更换比赛队员,如某队队员受伤无法参加比赛,该队必须出示医院诊断书,由主办方鉴定情况是否属实,否则不予换人。若比赛期间一个队伍中任意一名队员缺席则直接视为弃赛。
九、裁判
裁判长由晋中信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团总支竞技体育部牛浩庆担任;裁判员由晋中信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团总支竞技体育部全体成员组成。
十、仲裁委员会
执行校完字〔2015〕48号《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体育竞赛仲裁委员会条例》。
十一、比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牛浩庆: 18404953132
彭爱芳: 15386944035
宁岩松: 17735411553
关聪聪: 13485481610
曹慧译: 15386944314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晋中信息学院竞技体育中心
晋中信息学院完满教育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