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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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信息学院关于举办第十五届“至强杯”男子足球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7阅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校园足球运动发展,朝着“最体育的非体育大学”目标努力,增强各学院最强队伍之间的互相切磋交流,增强学生团队意识、合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定于2024年3月22日至4月3日举办我校第十五届“至强杯”男子足球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晋中信息学院完满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晋中信息学院竞技体育中心

晋中信息学院学生体育联合会

三、参赛单位

各学院代表队数量分配如下:大数据学院、信息工程学院1支,智能工程学院1支,经济与管理学院1支,淬炼·国际商学院1支,食品与环境学院1支,艺术传媒学院1支,商务英语学院1支,远景学院1支,共8支队伍。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

2024年3月22日-4月3日

(二)比赛地点

第一运动场、第二运动场

五、报名细则

(一)参赛对象

凡属晋中信息学院2020-2023级正式注册在籍学生,且身体健康的男生均可报名参赛。

(二)报名办法

请各院系将报名资料于3月18日12:00前交于学生体育联合会办公室,参加技术会议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按弃权处理。

(三)报名要求

本届比赛为11人制足球赛,报名以学院为单位,领队一名(领队由各学院学工副院长担任),教练一名(由各学院竞技体育模块负责老师担任),队长一名(由各队伍参赛学生担任),每队报名运动员人数须为20人。

(四)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保证金500元

3.保险单

注:保证金由学生体育联合会统一开具收据,所开收据须加盖晋中信息学院竞技体育中心公章,退还保证金时没有收据不予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主要用于保障比赛顺利进行,如有不服从承办单位、裁判的指挥等情况,将不予退还保证金。

六、竞赛办法

(一)上场队员每一队应至少包含1名守门员和10名队员,最多20。11位选手上场,其余为替补队员。比赛时间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二)本次比赛的赛程安排、分组及计分方法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1.第一阶段为分组单循环赛,每队胜一场积3分,平一场积1分,负一场积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相互间的胜负关系、净胜球、进球总和,决定比赛名次(如仍相等者,则以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2.第一阶段排名结束后,进行第二阶段交叉赛。由第一阶段排名第一的队伍与排名第四的队伍进行交叉赛,排名第二的队伍与排名第三的队伍进行交叉赛。第三阶段为决赛阶段,由交叉赛中获胜的两支队伍进入冠亚军决赛,负队争夺季军。如两队在交叉赛以及决赛规定的90分钟时间内踢成平局,则直接进行点球大战决出胜负,点球大战为5+1决胜负

3.本届比赛分为甲、乙两个组别序列,在本届比赛中获得甲组第四名,则在下一届比赛中自动降级到乙组,乙组第一名则升级到甲组。

4.因特殊原因造成某队不能比赛,经组委会同意,该队该场比赛按弃权处理,判对方以3:0获胜;

5.比赛中工作人员、裁判人员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公平执法和记录比赛数据,参赛队员在成绩表上签字后为成绩最终生效。

(三)每场比赛最多换人5次,但替换下场队员在同一场比赛中不得重新上场

(四)1.被出示黄牌累计两次,停赛一场;(同一场比赛因连续被出示两场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两张黄牌不做累积);

2.第一次被出示红牌,停赛一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停赛两场;第三次被出示红牌,停赛四场,并以此类推,根据出示次数加倍停赛场次;

3.第一阶段的红、黄牌带入第二阶段和决赛。

4.学生体育联合会有权根据犯规性质决定是否进行追加处罚。

(五)每队须备有一套统一的比赛服,守门员服装必须与其它队员、裁判员服装有明显区别,并填写在报名单内;除守门员外不允许穿长裤比赛;一律穿软橡胶底的足球鞋,长袜,戴护腿板(无护腿板不能上场参赛);不得使用或佩戴可能危及自己或其他队员的装备或物件;运动员服装的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号码不符不得上场比赛,队长需戴袖标。

(六)对比赛过程、结果有异议者,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七、奖励办法

1.各组前三名颁发奖杯及奖金:

甲组冠军 3000元        乙组冠军     700元

甲组亚军 2000元        乙组亚军     500元

甲组季军 1000元        乙组季军     300元

2.设最佳射手1名,颁发证书;

3.设最佳门将1名,颁发证书;

4.设置最佳阵容,入选最佳阵容的运动员颁发证书。

八、注意事项

(一)参赛队伍需提前三十分钟到达比赛场地签到、检录参赛队员名单须在比赛开始前十分钟交至裁判席(如有延误按弃权处理)。参赛运动员必须佩戴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检录,否则不予以上场权。

(二)各学院必须服从组委会的安排。凡弄虚作假,违反参赛资格的队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

(三)比赛过程中如出现干扰比赛,辱骂、不服从、围攻裁判、工作人员、对方球员或观众,对裁判、工作人员、对方球员或观众有恶意行为者,扰乱比赛秩序,妨碍比赛进行,每次扣除押金50元,若情况恶劣取消该队本次比赛资格和成绩,并禁赛一年。

(四)各学院自行组织啦啦操表演以及观看比赛观众并维持好场地秩序。

(五)报名表交至承办单位后,参赛队不得更换比赛队员,如某学院队员受伤无法参加比赛,必须出示医院诊断书,由竞技体育中心鉴定情况是否属实,否则不予换人。

(六)违反竞赛规则的参赛队伍或个人将给予警告或时间处罚、扣除保证金、取消比赛资格等处罚。

(七)根据参赛选手的犯规性质来决定处罚方式,其中扰乱比赛秩序,妨碍比赛进行,每次扣除押金50元,有冒名顶替参赛或犯规严重等情况将取消参赛资格,并扣除全部保证金。

八、注意事项

(一)参赛队伍需提前三十分钟到达比赛场地签到、检录。参赛队员名单须在比赛开始前十分钟交至裁判席(如有延误按弃权处理)。参赛运动员必须佩戴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检录,否则不予以上场权。

(二)各学院必须服从组委会的安排。凡弄虚作假,违反参赛资格的队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

(三)比赛过程中如出现干扰比赛,辱骂、不服从、围攻裁判、工作人员、对方球员或观众,对裁判、工作人员、对方球员或观众有恶意行为者,扰乱比赛秩序,妨碍比赛进行,每次扣除押金50元,若情况恶劣取消该队本次比赛资格和成绩,并禁赛一年。

(四)各学院自行组织啦啦操表演以及观看比赛观众并维持好场地秩序。

(五)报名表交至承办单位后,参赛队不得更换比赛队员,如某学院队员受伤无法参加比赛,必须出示医院诊断书,由竞技体育中心鉴定情况是否属实,否则不予换人。

(六)违反竞赛规则的参赛队伍或个人将给予警告或时间处罚、扣除保证金、取消比赛资格等处罚。

(七)根据参赛选手的犯规性质来决定处罚方式,其中扰乱比赛秩序,妨碍比赛进行,每次扣除押金50元,有冒名顶替参赛或犯规严重等情况将取消参赛资格,并扣除全部保证金。

(八)凡对比赛结果存有异议的参赛单位,须在比赛结束后半小时内,将申诉书和300元申诉费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如申诉成功,申诉费退还,如申诉不成功,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九)参赛保险各学院自行购买,必须购买保险方可参赛。(十)各队自行体检,不进行体检也可参赛,如出意外,自行负责。

九、裁判

裁判员由晋中信息学院竞技体育中心聘任,其中学生裁判于比赛前两周进行集体培训。

十、仲裁委员会

执行院完字[2015]48号《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体育竞赛仲裁委员会条例》,仲裁委员会成员由晋中信息学院竞技体育中心相关老师担任。

十一、比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江宁:18335586909

王  芳:17584503100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晋中信息学院竞技体育中心


附件:晋中信息学院第十五届“至强杯”男子足球联赛报名表




晋中信息学院完满教育委员会

202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