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营造充满活力和激情热烈的校园氛围,增进各学院篮球队之间的交流碰撞,进一步提升篮球水平,帮助学生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培养顽强拼搏的精神,定于2025年5月26日至6月11日举办我校第十六届“至强杯”篮球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晋中信息学院完满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晋中信息学院竞技体育中心
晋中信息学院学生体育联合会
三、参赛单位
大数据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淬炼·国际商学院,食品与环境学院,艺术传媒学院,商务英语学院,远景学院8个学院分别组建男、女代表队各一支,共16支队伍参赛。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 比赛时间:
2025年5月26日-6月11日
(二) 比赛地点:
竞技公园风雨篮球场、行健馆
五、报名细则及胜负评判
(一)凡属晋中信息学院2021-2024级正式注册在籍,且身体健康的学生均可报名参赛,处于禁赛期球员无参加篮球项目比赛的资格。
(二)报名人数按照竞赛方法及要求说明有关内容执行。
(三)报名办法
请各学院将报名表于5月21日(星期三)12:00前(逾期按弃权处理)交于学生体育联合会办公室,并参加赛前会议,各学院体育部部长及队长(如若他人代替开会无法将会议内容转告,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需准时参加。
同时,各学院参赛选手需要在“指尖派”小程序上搜索第十六届“至强杯”篮球联赛进行报名,逾期或报名信息有误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四)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保证金500元
注:保证金由学生体育联合会统一开具收据,所开收据须加盖晋中信息学院竞技体育中心公章,退还保证金时没有收据不予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主要用于保障比赛顺利进行,如有不服从承办单位、裁判的指挥等情况,将不予退还保证金。
六、竞赛方法及要求
(一)执行国际篮联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单节10分钟,前三节为毛时,暂停和罚球停表,第四节最后两分钟为净时)每场比赛制胜局最后2分钟,允许持球队员或教练员申请30秒短暂停1次,此暂停不计入暂停总次数。
(二)参赛代表队报领队1名、教练2名、球员15名,球员全部统一服装(颜色为各学院基色调,服装款式颜色一致)且印有号码,两支队伍的队服不能重色,应有所区别(禁穿长裤,违者不予以参赛)。
(三)本次比赛设甲、乙组,赛制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小组双循环赛,按照积分排名决出决赛队伍,各组别积分位次第一、二名进行冠亚军决赛,第三、四名进行季军争夺赛。
排列名次方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两队积分相同,则按该两队相互间比赛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若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的队相互间比赛的净胜分排出名次。按以下顺序使用(a.他们之间比赛的净胜分多少;b.他们之间比赛得分的多少;c.组内所有比赛净胜分的多少;d.组内所有比赛得分的多少)如果在该组所有比赛打完之前仍然是相同的,则相同的队并列名次。如果在小组赛结束后采用这些原则仍无法决定,将用抽签进行最终名次排列。
(四)弃权:比赛开始时,一方队员不足5人时,球赛不得开始。在规定时间内,参赛队未能到场或依然不足5人时,则由裁判员令该队弃权,由对方球队获胜;一方球队因各种原因提出弃权时,则判定对方球队获胜,比分按照20比0计入;参赛队伍需按照要求准备好统一款式的比赛服,比赛服不统一、不规范不允许比赛。
(五)每场比赛开赛前20分钟,需将参加本场比赛的12名队员名单交至技术台,比赛过程中,禁止除比赛相关人员(领队1名、教练2名、球员12名)以外的无关人员进入替补席区域,一旦进入则判罚技术犯规;严禁比赛相关人员(领队1名、教练2名、球员12名)对技术台工作进行干扰(恐吓、辱骂、叫嚣等行为),一旦发生类似情况则判罚技术犯规。累计2次技术犯规取消本场该队队员比赛资格。
(六)本次比赛分为甲、乙两组,甲组队伍为第十五届“至强杯”篮球联赛的甲组前三名和乙组第一名,乙组队伍为第十五届“至强杯”篮球联赛的甲组第四名和乙组第二名至第四名队伍;若在本届比赛中获得甲组第四名,则在下一届比赛中自动降级到乙组,乙组第一名则升级到甲组。
(七)参赛运动员每场比赛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否则不予比赛(赛前不再给予另行通知)。
七、奖励办法
(一)为获得甲、乙组前三名的队伍颁发奖杯和奖金
甲组冠军 | 3000元 | 乙组冠军 | 700元 |
甲组亚军 | 2000元 | 乙组亚军 | 500元 |
甲组季军 | 1000元 | 乙组季军 | 300元 |
(二)男、女组各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一支,颁发奖杯。
八、注意事项
1.参赛队伍需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签到、检录,各队队长须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到技术台登记到场球员信息。参赛队员必须佩戴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检录,否则不予以上场权;
2.各学院必须服从组委会的安排。凡弄虚作假,违反参赛资格的队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本场比赛资格;
3.比赛过程中如出现干扰比赛,辱骂、不服从、围攻裁判、工作人员、对方球员或观众,对裁判、工作人员、对方球员或观众有恶意行为者,该队视为退出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争夺,若情况恶劣取消该队本次比赛资格和成绩,并禁赛一年;
4.报名表交至承办单位后,参赛队不得更换比赛队员,如某学院队员受伤无法参加比赛,该学院必须出示医院诊断书和开具换人证明,由竞技体育中心鉴定情况是否属实,否则不予换人;
5.违反竞赛规则的参赛队伍或个人将给予警告或时间处罚、扣除保证金、取消比赛资格等处罚;
6.根据参赛选手的犯规性质来决定处罚方式,其中扰乱比赛秩序、妨碍比赛进行、有冒名顶替参赛、严重犯规等情况将取消本场比赛参赛资格,并扣除全部保证金;
7.凡对比赛结果存有异议的参赛单位,须在比赛结束后半 小时内,将申诉书和500元申诉费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如申诉成功,申诉费退还,如申诉不成功,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8.为保证队员安全,参赛保险各队必须购买,不购买保险不可参赛,如出现意外受伤,自行负责;
9.各队自行体检,不进行体检不可参赛,如出意外,自行负责。
九、裁判
教师裁判员由竞技体育中心有关教师担任,学生裁判员由学生体育联合会各部门干部干事担任。
十、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细则
1. 服从安排,遵纪守法,遵守竞赛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
2.遵守体育道德,严明竞赛纪律,服从裁判判决。遇有争议的问题,按规定及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诉,不罢赛、不激化矛盾,不能出现语言粗鲁、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3.团结友好,共同进步,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胜不骄、败不馁,树立良好的赛风;
4.各学院自行组织啦啦操队参与各阶段比赛的演出、助威,啦啦操队参与表演次数为推荐道德风尚奖的主要依据;
5.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名次靠前的队伍。
十一、仲裁委员会
执行院完字〔2015〕48号《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体育竞赛仲裁委员会条例》,仲裁委员会成员由晋中信息学院竞技体育中心相关老师担任。
十二、比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贾永琦:13303440191
王思源:15034030896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晋中信息学院竞技体育中心
附件:晋中信息学院第十六届“至强杯”篮球联赛报名表
晋中信息学院完满教育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